统计服务外包工作的初步实践与思考
日期:2015-12-07
今年年初,在盐城市统计局的指导下,我们盐城开发区学习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积极探索开展统计服务外包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兄弟城市相比,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仍有较大差距。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不正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政府统计服务外包势在必行
(一)政府服务外包是全面深化统计改革的迫切需要。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统计工作意义重大。特别是全区200多家“四上企业”全部实行联网直报,企业通过互联网直接向国家统计局数据中心报送数据,对我区统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但就我区目前统计队伍基础现状而言,统计人员基础力量较为薄落,难以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联网直报工作。为解决统计人员较少的问题,通过政府服务外包,委托统计中介机构代理统计业务,成为我区现阶段做好统计工作的迫切需要。
(二)政府服务外包是有效化解政企矛盾的必然选择。从企业层面来看,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现实中存在部分企业因自身统计力量不足,难以自行完成统计义务,即使能按时完成统计义务的企业,因利益的驱使,也有不少企业或多或少存在瞒报、漏报的问题,致使企业上报数据较实绩数据有所差距。从政府层面来看,又要求企业依法统计,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报表,从而导致政府与企业之间就统计数据累累发生矛盾。统计中介机构有较强的统计力量,既可以帮助解决企业因统计人员欠缺或统计业务不熟悉,导致难以及时完成统计义务的问题,又可以克服企业人为瞒报、少报数据的顾虑,从公正的角度汇总、整理上报数据,从根本上解决瞒报、漏报的问题。因此,推行统计外包,可以有效化解了政企之间统计工作上的矛盾。
二、我区政府统计服务外包有序开展
(一)细化出台了统计服务外包管理办法。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意见》苏政发[2011]167号和《盐城市统计外包管理试行办法》(盐统[2012]1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2015年3月初,研究出台了我区统计外包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为我区统计代理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统计服务外包工作运行较好。经过充分的前期认证,8月14日,在开发区率先注册成立了“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统计调查中心”。该机构办公地点设在我区管委会大楼10楼,与区经发局合属办公,新增2间办公室、5名从业人员。经“四大工程”建设办公室审核批准,现已正式开展日常统计调查工作,工作成果得到区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三、规范政府统计服务外包的几点设想
(一)规范统计外包运作。首先是要严格控制统计外包的准入门槛。对统计外包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从人员的素质、设立的条件及代理的范围等方面严格把关,努力提升统计代理的质量,防止过渡竞争导致统计代理的失控;其次是要严格管理统计外包行为。按照国家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企业报表一律必须由企业直接上报,任何政府部门和单位不得代填代报。
(二)逐步扩大外包范围。目前,我区统计外包工作的主要范围是“四上”企业。按照国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规下企业的调查也纳入网上直报,就我区情况而言,规下企业的统计基础更加薄弱,为确保计“四大工程”建设有力有序有效开展,规下统计外包问题更加突出,同时服务业企业普遍存在瞒报、漏报问题,推进统计外包,由统计中介机构结合这些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评估上报统计数据,可以解决历年来难以解决的服务业数据不实问题。
来源:(本文系盐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周明华副局长在省统计调查服务行业协会第三次会员大会上的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