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统计调查组织代理政府统计调查项目可行性研究
日期:2016-01-21
讨论民间统计调查组织代理政府统计调查项目是否可行,无论是在现行的政策法规体系下,还是在部分市县统计部门先行先试的工作实践中,都已得到了明确的肯定答案。但是从我省统计系统推广的现状来看,希望政府统计以“花钱买服务”的方式向民间统计调查组织放权,转变政府统计职能,其效果并不理想,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三大问题:一是主观思想认识与法规文件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二是政府部门缺乏对民间统计调查组织的了解和信任;三是对可委托代理的政府统计调查项目清单把握不准。
如何发挥政府统计、民间统计、行业协会的最大效能,使三者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统计服务外包工作,实现共赢,是当前统计工作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
一、政府统计要解放思想,改变观念,与时俱进
党的十八大报告已明确指出,要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市场能办的,多放给市场。社会可以做好的,就交给社会。政府管住、管好它应该管的事”,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的表态同样掷地有声。最近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提出相同的观点,要进行“供给侧”结构改革,在政策手段上要简政放权、放松管制、提高创新能力,加快政府购买服务等领域的改革。江苏省于2014年5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了新修订的《江苏省统计条例》,大部分内容是对上位法的突破创新和补充完善,强调政府统计部门要鼓励支持和依法规范民间统计调查活动,实现政府由“做统计”到“管统计”的职能转变。随后,江苏省统计局也适时出台了《关于引导规范民间统计调查组织代理政府统计调查活动的意见》,要求全省各级统计部门要充分发挥民间统计调查组织在统计改革创新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减轻基层统计机构、有关部门和统计调查对象的负担,提升统计服务能力。
从中央到地方多项政策的出台,集中体现政府向社会职能转移的决心。在政策引导下,政府统计如何转变职能以适应统计新常态的需要,关键在于解放思想改变观念。一是各级政府统计主管部门、特别是省级统计主管部门领导要树立“统计谋篇布局要面向全社会”的创新思维,实现从“管系统”向“管社会”的转变;二是各级统计局业务部门要树立开放、多元的统计业务项目、数据的实施、采集理念,实现从“干统计”向“管统计”的转变;三是要转变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实现从“要数据只有找统计(部门)”向“要数据可以找社会(购买服务)”的转变。要解决好如何把民间统计作为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政府统计的管理范围,各级统计部门除了要加强学习领会政策精神外,还要树立“职责意识”,进一步明确鼓励支持和依法规范民间统计调查组织是法律赋予政府统计机构的基本职能;要树立“机遇意识”,抓住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机遇,引导规范民间统计调查组织代理政府统计调查活动,以此缓解日益增长的统计调查需求与政府统计调查服务能力相对不足的矛盾;要树立“创新意识”,始终保持一种“敢于担当”的责任,一种“敢为人先”的精神,一种“一马当先”的勇气,在探索中统一认识,在实践中摸索经验,在创新中推进发展。只有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强化文件措施的落实,彻底的解放思想改变观念,才能与时俱进,迎接新常态下政府统计的新挑战。
二、民间统计要苦练内功,敢于亮剑,合作共赢
除了政府统计之外的其他统计调查活动,都可以划为民间统计范畴。我省的民间统计大概起源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主要涉及范围有限的抽样调查,它们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市场调查、决策参考,实行有偿服务。经过市场近三十年洗礼,行业内也沉淀了一批规模较大、技术实力较强、专业化程度较高的民间统计调查组织,它们是中国社会经济统计调查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政府统计的重要补充。民间统计调查组织实行的是企业化管理,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行,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提供更为专业的研究分析结果。与政府统计在宏观经济分析决策中的作用一样,民间统计调查组织在微观经济领域中也发挥着积极作用。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大政府、小社会”的管理模式,政府部门由于缺乏对民间统计的了解,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民间组织很难涉足政府项目。随着统计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政策上的松绑与市场需求的增长,促进了政府统计的蛋糕逐步允许民间组织参与分享,民间统计调查组织应当抓住机遇,实现战略转型。一是要苦练内功。民间统计调查组织的业务能力和素质直接决定能否在政府统计调查项目公开招标时脱颖而出,因此不断加强自身专业化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规范基本职业道德,才能在瞬息万变的市场机会面前掌握主动权。二是要广泛宣传。利用多种渠道,积极宣传与展示民间统计调查组织的专业优势,增进与政府部门的了解与互信,提高全社会对民间统计认知度和接纳程度。三是要推广典型。树立一批龙头组织,打造一批精品项目,特别是对已完成的政府统计调查项目要重点推广,扩充市场需求。
民间统计与政府统计的有效融合,可促使政府统计部门腾出更多的时间去从事统计发展的战略性研究,用更有力的办法对统计工作进行依法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民间统计也可以利用政府统计所拥有的信息资源,为微观经济服务,产生巨大的经济价值,实现双方合作共赢。
三、行业协会要完善规则,引导参与,规范发展
省行业协会自成立以来,立足于服务会员、服务行业、服务社会的宗旨,搭建政府统计与民间统计沟通、交流、合作的平台。协会要以推进落实《江苏省统计条例》和《意见》为契机,督促政府统计拿出项目清单,同时抓紧完善统计服务外包相关制度,为双方提供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要从民间统计调查组织的人员素质、业务资质、代理范围等方面严格控制准入门槛,规范引导民间统计调查参与代理政府统计调查项目,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作,形成有序自律的良好发展局面。
目前,《江苏省2014年度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集中采购指导目录(暂行)》中涉及政府购买统计类服务外包的主要内容有5条:
第47条,重大课题研究服务。
第48条,行业调查与分析服务。
第49条,资讯收集与统计分析服务。
第64条,专业技术服务。
第65条,咨询管理服务。
对于这5条内容,政府统计部门和行业协会可以依据《政府采购法》和《集中采购指导目录(暂行)》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细化统计服务外包采购清单,为全省推进民间统计调查组织代理政府统计调查项目提供业务参考。以下几方面工作建议可列入统计服务外包清单:
1.政府部门委托政府统计部门开展的各类专项调查。
2.由政府统计部门主导的各类统计调查。
3.利用统计成果开展的各类课题研究。
4.各类社情民意等信息采集,统计分析。
5.新型行业、细分行业的信息调查与研究分析。
6.第三方评估(满意度测评)。第三方评估是指由存在于被评对象及其利益之外的第三方主体,通过法定程序和途径,采取合法方式,直接或间接、正式或非正式的评估过程。常见的类型有:
(1)查访核验。采用现场检查、问卷调查、深度访谈、座谈会等多维度评估,来了解该类产品或服务的使用效果,并基于已经发现的问题,核验问题的整改效果。主要适用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城市管理督查、城市绿化检查等。
(2)政策评估。针对一项政策的各方面所进行的各种评价,包括政策方案的评估、政策执行的评估、政策结果的评估。有效的政策评估,可以检测政策的执行效率和效益,对政策既定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判断,为政策继续、调制或重新制定提供重要依据,促进政策制定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江苏省于2015年11月对社会公开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重大政策举措第三方评估等实施意见》,其中对评估内容、评估机构、组织实施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3)政风行风测评。测评对象是党政机关以及公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作风和行政效能,通常包括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工作效率、服务态度等内容。政风行风测评可以用于部门工作评估,获得部门大排名;也用于问题发现与解决,获得问题改进方案。如:行政窗口服务质量检测等。
(4)政府绩效评估。通过社会公众来评价机关工作的价值取向,查找机关服务水平差距,研究完善提升机关综合服务水平的具体措施,实现满意度不断提升的政府绩效评价。
7.舆情监测。舆情服务是以舆情监测与分析为服务重点,涵盖相关的舆情风险评估、网络危机公关服务、宣传效果评估、竞争情报、专题研究、专家政策解读等全产业链服务。舆情服务一方面为研判、预警等各环节提供依据,另一方面为公共决策提供参考。当前舆情服务市场等不断发展壮大,离不开政府等重视和推动。网络舆情不等于现实民意,网络舆情监测能完善民意调查等短板,可以为传统的民意调查机制带来有益补充。线上的舆情监测和线下的民意调查相结合,将有助推动政府公共治理的现代化进程。
8.各项统计技术培训。
民间统计调查组织代理政府统计调查项目是大势所趋,政府统计要提高认识,民间组织要提升内力,行业协会要加强引领,三方共进,切实履行鼓励支持和依法规范民间统计调查组织代理政府统计调查项目的职责,加快统计改革创新,实现由做统计到管统计的职能转变,推动统计事业科学发展。
来源:江苏省统计局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