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舟山市安舟统计事务所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浙江省统计信息调查服务行业协会会员的决定
日期:2018-05-14
各会员:
由舟山市安舟统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宁波市远东零点市场调研咨询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向本会提出入会申请后,根据《浙江省统计信息调查服务行业协会章程》第九条、第二十条及《浙江省统计信息调查服务行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经本会秘书处初审合格,并采用通讯形式向本会全体理事发书面函征询意见,征询结果:6名理事复函表示同意,13名理事依照浙统协会字〔2010〕16号文件视作同意。根据上述表决结果和《协会章程》第四章第十九条规定,特批准吸收舟山市安舟统计事务所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为浙江省统计信息调查服务行业协会会员单位。本决定自发文之日起为生效。
浙江省统计信息调查服务行业协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