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3个法律法规的通知
日期:2018-05-14
各会员:
为加快统计中介机构的健康有序发展,经会长会议决定:近期各会员单位要组织单位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涉外调查管理办法》,协会网站(http:// www.zj.stats.gov.cn/hyxh/)政策法规专栏已有。希望通过学习,各会员单位能在积极开拓统计中介业务时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规范自身的服务,促进我省统计代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如果在学习中或工作中有心得或收获,欢迎给协会秘书处来稿,通过协会网站供大家学习交流。
浙江省统计信息调查服务行业协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一日